企业:重庆凯博实验室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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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仪器设备是实验室的固定资产。所有新建和新建设备必须通过实验室、施工/采购单位和施工/采购人的检查和验收,并建立数据档案。仪器设备卡由实验室统一保管。
2.单价在国家规定范围以上且能独立使用一年以上的仪器设备均为固定资产,必须单独建账建卡。单价在规定范围以下,但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能独立使用的仪器设备为值设备,也要建账建卡。单价在规定范围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但非独立使用的设备,应建立固定资产附件台帐和卡片。如果单价在规定范围以上,可以单独使用,但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设备不能保证是消耗品,要建立流水账。
3.实验室有专职或兼职的仪器设备保管员,做到责任到人,仪器设备与帐、卡、物相符。各专门实验室经理和大型仪器设备保管员应保管好附件、说明书、校准样品等。单价在1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属于学校管理设备,实验室指定专人负责使用、维护和管理。
4、大型精密设备,必须建立技术档案和维修、保养记录,应有操作规程和维修制度,由大型仪器设备保管员负责。
5.学校管理的大型仪器设备每年参加学校统一考核,其管理者必须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填写考核表。
6.未经实验室经理和仪器经理同意,任何人不得将实验室的专用仪器设备移至其他实验室。
7.需要长时间报废的设备,需按有关规定报医院、学校主管部门完成设备报废手续。
8、对值易耗材料的管理,采用领用登记制度。领用值易耗材料,必须在领用登记簿上写明用途、名称、数量和领用人姓名,建立材料出入登